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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安全、衛生管理篇

一、一般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1. 進入實驗室從事實驗時,必要時應配戴必要之個人防護具,如安全眼鏡、安全鞋、防護手套及防毒面具等。 
  2.  從事任何實驗前,應確認做好安全評估,充分瞭解使用設備之安全狀況及使用藥品之毒性、物性、化性及正 確使用方法,並對製程可能發生之中間產物及危害提出預防方法,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
  3. 實驗室成員均須瞭解滅火器之使用方法,並確知實驗室各項安全衛生設備(如緊急沖淋器、防洩吸收棉、急救箱、個人防護具及逃生口等)之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
  4. 廢液應予以處理或分類存放,不得傾倒於水槽並依危害通識規則或環保法令相關規定標示之。有害廢棄物及逾期不用之化學藥品應依規定申報作廢。
  5.  儀器設備使用後,需關掉電源水源並將門窗鎖好。
二、實驗室環境清潔維護
  1. 實驗室之環境清潔採輪班制,由值班人員負責實驗室清潔工作。
  2. 實驗室除放置有關之儀器設備或與實驗有關之器材外,應隨時保持整齊清潔。
  3. 地板、通道及水槽不可任意堆放雜物,電線不可橫跨通道。另外地板及通道應保持乾燥,不可有濕滑情況。
  4. 實驗室要隨時保持清潔,垃圾要分別置放(如玻璃瓶),不可與一般垃圾混裝,且需加蓋。
三、實驗室應具備之安全衛生設施

  1. 緊急沖淋及洗眼設備。
  2. 收集廢液及廢棄物之廢棄桶。
  3.  滅火器、滅火毯。
  4. 個人防護設備及急救箱。
  5.  排煙櫃及換氣裝置。
  6.  洩漏吸收棉。
四、實驗室緊急應變措施
  1. 當化學藥品濺到身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乾淨。
  2. 當化學藥品噴濺到眼睛時,應立即以洗眼器充分沖洗,並送醫治療。
  3. 當受化學藥品燒傷時,應將傷部泡清水使其減輕疼痛後送醫治療。
  4. 當化學藥品打翻洩漏出來時,應先做好個人防護,然後再以吸收棉處理,並通知實驗室之負責人及單位主管。
  5. 當偵測到有氣體外洩時,應立即關閉該氣體鋼瓶。
  6. 當實驗室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關緊氫氣、氧氣及乙炔等易爆鋼瓶,切斷電源,通知實驗室同仁共同滅火,並緊急電話通知消防隊滅火。若火勢太大或發生爆炸,無法以滅火器撲滅時,則應依緊急逃生路線疏散。

第二章 急救與搶救

一、一般急救原則
  1. 急救前要確定對傷者或對自己無進一步的危險
  2. 儘速將患者自高危險區移至安全區。
  3. 現場急救人員應給予傷患立即性治療,對最急迫的人員給予優先處理,如需要時要毫不遲疑將傷患送往醫院處理。
  4. 臉色潮紅患者應使其頭部抬高,臉色蒼白有休克現象者,應使其頭部放低。
  5. 對神智不清醒、昏迷、失去知覺,可能需要接受麻醉者,均不可給予食物或飲料。
  6. 施行急救時避免閒人圍觀,以免妨害急救工作。
  7. 要熟練心肺復甦術,以維持傷患呼吸及血液循環。
  8.  要預防傷患持續受傷,預防休克。
  9. 要先電告保健中心及環保中心傷害狀況及傷害媒介物質及電話號碼,並請醫生處理。
  10. 在緊急應變中要瞭解本人在搶救組織中的任務。
  11. 搶救行動中要以救人為第一優先。
  12.  要接受主管之命令,實施人員疏散、避難及緊急搶救。
  13. 實驗室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單位主管或實驗室負責人應即刻命令工作人員停止作業,並使工作人員避退至安全工作場所。

二、特殊傷害急救原則
  1. 燒燙傷急救原則:
  • 沖:用水沖洗至少十五分鐘。若眼部受傷,撐開眼皮自內而外緩慢沖水,水流高度約10~15公分。
  • 脫:傷處皮膚若有衣著,一面沖水,一面剪開衣服,避免皮膚組織持續受損或擴大傷處面積。
  • 泡:傷處泡於水中,其水泡不可壓破。
  • 蓋:使用乾淨潮濕紗布輕輕覆蓋,避免感染。
  • 送:儘速送醫。
    2.   外傷出血急救原則:
  • 抬高出血部位,使之高過心臟,勿除去傷口處之凝血,以防持續出血。消毒傷口預防感染。
  • 任何止血法均需每隔10-15分鐘放開15秒,以防組織壞死。
  • 一般性出血以直接止血法處理:以乾淨之紗布或毛巾覆蓋傷口,以手加壓至少5分鐘。
  • 動脈出血以間接止血法處理:直接以指頭壓在出血處的近心端止血點,減少傷口血液流出量,最好與直接加壓止血法同時進行。
  • 大腿止血點:鼠蹊部中心,頭部止血點:頸側動脈,上臂止血點:上臂內側肱動脈)。
  • 傷患大量出血且無法以直接或間接止血法止血時,應使用止血帶止血法。止血帶要綁在傷口較近心臟部位,且要標明包紮時間。
  • 鼻子出血時,應使患者半坐臥且頭部稍向前,壓迫鼻子兩側止血,十分鐘後鬆開,若仍未止血應再壓十分鐘。
  • 若四肢有斷裂情形,需將斷肢立即以清潔塑膠袋隔離,並用冰塊冷藏之,與病人一同送醫縫合。
   3.   骨折急救原則:
  • 避免折斷的骨骼與鄰近關節再次移動。
  • 以夾板固定傷肢,以擔架運送。
  • 抬高固定的傷肢,以減少腫脹與不適。
  • 送醫急救。
   4.   感電傷害急救原則:

  • 先關掉電源確定自己無感電之虞。用乾燥的木棒、繩索將患者與觸電物撥離。
  • 依一般急救原則,對患者進行急救。

 5.   吸入中毒急救原則:

  • 搶救者應穿戴適當的呼吸防護具進入災害現場,先打開通風口。
  • 若毒性氣體屬可燃性氣體不可任意開啟電源燈源。
  • 搬移患者至新鮮空氣流通處,鬆開衣服,使其呼吸道暢通。
  • 意識不清,呼吸困難者,應給與氧氣。
  • 呼吸停止者應施予人工呼吸,維持呼吸系統運作。
  • 心跳停止者應施予心臟按摩,維持循環系統運作。
  • 送醫急救,注意保暖,以免身體失溫。

   6.   誤食急救原則:
  • 若食入非腐蝕性毒物,先行催吐。
  • 若食入腐蝕性毒物,不可催吐;患者若尚能吞嚥,則可給予少量飲水。
  • 若昏迷抽慉,禁止催吐,先依其心肺狀況,施以一般急救。
  • 保留中毒物,與病人一起送醫檢驗。
第三章 事故通報、報告及緊急應變處理措施

一、事故通報
  1.  發生職業災害須依本校緊急通報系統,通知各相關單位。
  2. 一般通報內容應包括:通報人姓名及電話、災害發生時間及地點、傷害人數及傷害媒介物、緊急處置情形及所需要之緊急支援。
二、緊急應變處理措施
  1. 火災(含化學物質火災)
  • 發現時如屬小火,應儘可能於安全無虞下關閉火源,立即以滅火設備撲滅火苗,及尋 求附近工作人員協助滅火、急救傷患,並立即通知實驗室負責人及單位主管。
  • 如火勢已無法控制需立即逃離,並隔離事故現場,通知警衛室及附近工作人員協助疏散人群,除現場緊急處理及急救人員外,應禁止其餘人士靠近。
  • 確認火災化學物質種類、危害性及火災類型,通知消防單位進行救火。
   2.    爆炸
  • 發現者應儘速關閉現場之外的開關,阻絕爆炸源,如有感電之虞,應關閉電源或通知事務單位及警衛室進行處理。
  • 確認爆炸物質種類,判斷是否有二次爆炸之危險性,於未根絕危險性前,不得隨意進入現場,並立即通知消防單位。
  • 隔離事故現場,疏散附近人群,協助急救傷患,並立即通知發生事故實驗室負責人及單位主管。
   3.    化學物質液體洩漏
  • 發生小洩漏時,應儘速關閉洩漏源,並利用現場吸收棉將洩漏物質吸收。如果發生大量洩漏應於安全無虞下關閉洩漏源,利用阻流索、條防止洩漏擴散。儘速通知事故發生實驗室負責人。
  • 若實驗室可自行止洩及除污,應立即處理。若無法處理者,立刻尋求外界支援,避免災害擴大。
  • 隔離事故現場,疏散附近人群,除現場緊急處理及急救人員外,禁止其餘人士靠近。
  • 洩漏之化學物質及除污物(含有化學物質者),應統一收集處理。
  • 氣體洩漏吸收液或噴灑後之消防水應導入廢水處理池處理,以免二次污染。
   4.    其他危險因子
  • 需迅速退至安全距離或處所,並立即回報相關人員做最佳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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