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本校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十一、十二條及教育部頒布之「學校實驗室與實習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設置實驗室與實習場所安全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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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 27 Tue 2009 10:21
苗栗縣立興華高級中學 實驗室與實習場所安全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一條 、本校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十一、十二條及教育部頒布之「學校實驗室與實習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設置實驗室與實習場所安全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